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82.“人若劝诱没有订婚的处女”表未与真理结合的良善。这从“劝诱”、“(男)人”、“处女”和“订婚”的含义清楚可知:“劝诱”当论及一个男人和一个处女时,是指男人引诱处女与他结合;“(男)人”是指真理(参看3134, 7716, 9007节);“处女”是指良善方面的教会(3081, 4638节),因而是指系教会的良善;“订婚”是指结合。这里必须简要说明涉及此处所论述的非法结合的律法,以及该律法的原因和起源在哪里。为以色列人所定的一切律法,其原因在天堂,其起源就是那里的秩序律法。在天堂,秩序的律法皆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良善,因而是关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律法。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该婚姻以世上的婚姻来代表,在圣言中,也由“婚姻”来表示。由此可见非法结合,以及淫乱或奸淫意味着什么。这两节论述的是非法结合,这种结合后来要么变得合法,要么被解除。本节论述的主题是后来变得合法的非法结合;而下一节论述的主题是后来被解除的非法结合。
非法结合不是出于对婚姻的情感,而是出于某种其它情感而作成的,如对美貌的情感,对金钱利益或个人地位的情感;要么它就是出于性欲而作成的。这些结合是非法的,因为这种结合是外在的,并非同时是内在的。然而,随后一种合法的结合可通过作为手段的它们而得以实现;当两个人属一个心智时,这种合法结合就会实现。另一方面,当两个人不属一个心智时,那么非法结合也可以成为防止随后结合的手段。这是世上众所周知的事。
当两个人处于相似的良善和真理时,合法的结合,也就是心智的结合就会实现;因为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个人的生命:道德、文明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外在人的生命,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内在人的生命。要知道,一个人的生命唯独来源于良善和真理;因为人所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人所信的一切都称为真理。或也可说,人所意愿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人所理解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由此明显可知,当丈夫处于真理,妻子处于相应的良善时,一种合法的结合就实现了。因为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以这种方式以他们二人来代表。正因如此,婚姻之爱从该婚姻而降(参看2727-2759, 2803, 3132, 4434, 4835节)。
通过以上介绍,谁都可以认识到本节和下一节所论述的结合是何性质。结婚前的订婚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习俗;它代表第一次结合,就是没有外在人的内在人的结合。随后的实际婚姻本身代表第二次结合,就是内在人与外在人一起的结合。因为在人通过信之良善和真理重生期间,内在人首先重生,然后外在人重生,因为外在人通过内在人重生(3286, 3321, 3493, 3882, 8746节)。
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订婚或许配”和“聘”,以及“新郎”和“新妇”表示什么;即 “订婚”表示真理和良善在内在人中的结合;在论述主和教会的地方,“新郎”表示良善,“新妇”表示真理,如在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你年轻时的怜悯,订婚期间的爱情,那时你在旷野,在未曾耕种之地跟随我,我都记得。(耶利米书2:2)
这论及古教会,以及它被主建立;“订婚期间的爱情”是指属于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所获得的属灵生命的情感;“你在旷野,在未曾耕种之地跟随我”表示当他们还不知道这些真理,并缺乏这良善时的一种渴望状态。
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又必从这地折断弓剑和战争。我必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8-19)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表示主通过与人同在的内在和外在的良善和真理所实现的结合。“约”是指结合(参看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节);“田野的走兽”是指源于良善的生命(841, 908节);“飞鸟”是指真理的生命(40, 745, 776, 991, 3219, 5149, 7441节);“地上的爬行物”是指外在和感官之人的良善和真理(746, 909节);“折断弓剑和战争”表示摧毁虚假的教义和力量;“弓”是指虚假的教义(2686, 2709节);“剑”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2799, 4499, 6353, 7102节);“战争”是指争战本身,或属灵的争战(1664, 2686, 8273节),“打断”这些表示摧毁它们。
“以公义、公平聘”表示在良善和真理中与主结合;“聘”是指与人的自我结合;“公义”论及良善,“公平”论及真理(2235节);“以慈爱、怜悯聘”表示出于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爱并在对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爱中结合;主的“慈爱”论及祂对那些缺乏良善,却渴望良善之人的爱,祂的“怜悯”论及祂对那些不知道真理,却渴慕真理之人的爱。由此明显可知,“聘”表示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和真理被主结合。谁都能看出,诸如此类的事就是何西阿书中这几节经文所表示的;因为就连来自纯属世之光的觉知也能清楚看出,耶和华不是与与田野的走兽和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而是与那些拥有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因而与一个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立约;因此,这些事就隐藏在这段预言中。
玛拉基书:
犹大行事诡诈,因为他亵渎耶和华的圣洁,爱上侍奉外邦神的女子,聘她归己。(玛拉基书2:11)
“聘侍奉外邦神的女子”表示与虚假的邪恶结合;“外邦神”是指虚假(4402e, 4544, 7873节)。
凡论述主与教会的地方,“新郎”表示良善,“新妇”表示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下列经文:
耶和华以拯救为衣给我穿上,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佩戴妆饰。(以赛亚书61:10)
启示录: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又:
有一位天使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启示录21:9)
此处“新妇”表示教会。
马太福音:
耶稣对约翰的门徒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岂能哀恸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马太福音9:15 ; 路加福音 5:34-35)
那些持守教会的真理,接受良善的人被称为“婚礼之子”,因为来自主的良善是“新郎”;“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不会哀恸”意味着当他们持守与其良善结合的真理时,便处于一种极乐幸福的状态,因而与主同在;“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意味着当良善不再与真理结合时,他们就处于一种不幸福的状态;这后一种状态就是教会的最后状态,而前一种状态是它的最初状态。
马太福音(25:1-12)中十个童女出去迎接的新郎所表相同;因为灯里有油的童女是指那些有良善在其真理里面的人;而那些灯里无油的童女是指那些没有良善在其真理里面的人(参看4638节);“油”是指爱之良善(参看886, 3728, 4582节)。
约翰福音:
约翰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就因新郎的声音甚喜乐。(约翰福音3:28-29)
“新妇”表示构成教会信仰的真理;“新郎”表示构成教会之爱的良善,这二者都来自主;因此,它们表示良善与真理在他那里已经结合的一个教会成员。“站着听见的新郎朋友”表示由真理构成的信仰,“因新郎的声音甚喜乐”表示对构成信仰的真理的一种情感。由此也明显可知,这些经文(以赛亚书62:5; 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1; 启示录18:23)中的“喜乐”,以及“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天堂,以及由与人和天使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所产生的幸福。
2715.这里有两个奥秘:第一,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第二,这种模糊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关于第一个奥秘,即: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个奥秘从前面(2708节)关于对比属天人和属灵人的状态的论述明显看出来。这两种状态的对比使得这种模糊变得显而易见。对属天人来说,良善本身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光从那里进入理解力部分。但对属灵人来说,整个意愿部分都被毁灭了,以致他们根本没有来自意愿的良善;因此,主才将良善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124, 2256节)。拥有生命的,主要是人心智的意愿部分,理解力部分则从意愿获得生命。因此,既然对属灵人来说,意愿部分已经被如此毁灭,以至于无非是邪恶,而邪恶持续不断地从意愿部分流入理解力部分,也就是流入思维,那么很明显,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那里的良善是模糊的。
这就是为何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主,因而没有作为一切敬拜中的基本要素和良善从主流入的渠道的那种谦卑,因为一颗傲慢的心永远不能从主获得良善,唯有一颗谦卑的心才能。属灵人也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他们的邻舍,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不断从他们心智的意愿部分流入,模糊了那爱的良善。凡对此进行反思的人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他在帮助别人时,为的是世俗的目的;因此,他可能不是有意识地这么做,却仍在思想回报,要么从他所帮助的人那里得到回报,要么在来世从主那里得到回报;他的良善就这样被邀功的思想,或欠他东西的感觉玷污了。还有一个事实能证明这一点,即:每当行了什么善事时,他若能叫人知道,从而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处于其生命的快乐了。但属天人爱邻胜己,从不思想回报,也不以任何方式将自己置于他人之上。
此外,与属灵人同住的良善因说服性的信仰而变得模糊;这些说服性的信仰是各种假设或原则的产物,而各种假设或原则同样来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至于他们在信的问题上的说服性信仰是何性质,可参看前文(2682, 2689e节)。这也是来自其心智意愿部分的邪恶的流注的产物。
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不像属天人那样从任何感知来认识真理,而是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以及他生来所进入的教义来认识真理。当他添加了他自己和自己想法的某种东西时,感官及其错觉并理性及其表象,或说感官印象和逻辑能力通常占上风,使他几乎不能像属天人那样承认任何纯粹的真理。尽管如此,主仍将良善植入那些看似真理的事物,即便这些真理是纯粹的错觉或真理的表象。不过,这良善会因这类真理而变得模糊,因为良善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这就像阳光照到物体上。接受光的物体的性质使这光在那里看上去有某种颜色。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适宜和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美丽的;但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不适宜,因而是不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丑陋的。良善本身以同样的方式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一种具体性质。
这个奥秘还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人不知道邪恶是什么。他几乎不相信除了违反十诫的行为外还有其它邪恶存在,也没有意识到情感和思维的无数邪恶,又不反思它们,或称其为邪恶。凡恶欲和放纵带给他的快乐,他都视之为良善,而不是别的。他实际上追求并赞成爱自己的快乐,还为之辩解;殊不知,这些快乐影响、塑造他的灵,他在来世会完全变成这个样子。
这一切反过来表明,属灵人不知道良善是信的本质,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本质上的爱和仁,即便整部圣言几乎只论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至于被他视为本质的信,除非他通过大量生活经历确认了它,否则他所知道的,就是讨论它是不是真的。属天人从来不讨论这一点,因为他知道并感觉它是真的。这就是为何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因为属天人拥有真理本身,而属灵人却争论它的正确性,或说属天人就处于属灵人所争论的真理本身。属天人因拥有真理本身,所以能从这真理看见属于它的无数事物,因而从光可以说看见整个天堂。但属灵人却争论真理的正确性,所以只要这样争论,他们就无法抵达属天人之光的最远边界,更不用说凭他们的光看见任何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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